September 26, 2013
Terms and conditions 關於可悲的規則
有沒有想過:設規則,其實是種不信任的表現。
大同小異如:
我唔準你去飲酒。
我唔準你去蘭桂芳。
我唔準你去蒲。
我唔準你同異性影相(有太親密的身體接觸)。
我唔準你同前度有聯絡。
我唔準你同異性單獨相處。
我唔準你著短裙。
我唔準你出夜街。
…
就如回到童年時,母親怕你學壞對你所作出的種種規限和吩咐。
表層是擔心,潛在的是沉重的不安和不信任感。
很煩。卻是現在普遍關系中嚴重常見的現象。
從甚麼時候開始,我們的關系變得不再簡單,且是沉重受規的連系?
又從甚麼時候開始,我們的關系只能用規則來維繫?
親愛的,誠實面對問題:真的就這樣過下去嗎?你要的,確實是不是這些?
怪世界被扭曲得太嚴重。太多太多偷摸、背叛、離別的故事重覆上映。
電影、電視劇、是非、現實,甚至歷史。
然後,我們都不信任愛情,不信任婚姻,不相信對方,不相信自己。
我們只剩下規則來維護我們僅有的脆弱關系。
It sounds absolutely pathetic. 絕對可憐。
「沒辦法,我們都太害怕受害。」
但是,恐懼、設規則,可能引致一連串的反效果。
再諷刺的是,偏偏卻沒有人想到這種可能:物極必反的可能性。
一開始,對方或會服從你所定制的規則。
然而,你「認為」對方稍有犯禁的行為時,你抓狂。
你抓狂,對方受驚。
你設定更多規則來使對方執行,令自已安全。
然後,對方慢慢被更多規則限制。終於,範圍越限越小,對方動彈不得。
這種情況下,對下只有兩個反應:離開或犯禁。
也許之前的所謂犯禁,只是你幻想出來。
然而今次,對方是來真的。
別忘記,人本來具有犯賤的本能:
對犯禁的好奇心和之所產生的刺激感。
其實,我想說的只是,
你若夠料的,你的另一半自然不需甚麼規則、terms and conditions,
想起你,自然懂得自動自覺。
你一個字都不用說,對方已經曉做。幾型。
這才是信任的最高境界。
而且,我們才不要做定規則的傻人。
也許亦有人說,他們被歷史所嚇怕的。
傻瓜,歷史是用來反省和糾正,不是叫人害怕的。
Right?
愛,成份包含信任和勇氣。
勇敢不怕受傷,放下疑惑,信任對方。
沒有了這些成份的話,你的「愛」還剩下甚麼:
只有一堆枯燥的規矩和一個受制的軀殼。
親愛的,你若恐懼的話,那你談甚麼愛?
P.S.
我並沒有在替那一方平反和說話。
不被信任的一方,在埋怨的同時,請好好反省自己的言語行為,有否給予對方足夠的安全感。
代表「物」
代表物,意為a particular, significant thing in every relationship
每段感情常有一種代表「物」。
例如:一首歌、一套電影、一個地方、一種傢俬、一種樂器、一種植物、一道菜。
而它們,全部代表與某一特定人士的回憶與感覺。
照片、禮物…會同樣令你勾起回憶與感覺;
為怕夜長夢多,這類實物只需歸還或毀滅便即解決。
但是代表「物」不同,
它們亦虛亦實:
虛:不是你實質生活上擁有,實:它們永遠存在。
因為,你不能叫一首歌、一套電影、一個地方、一種傢俬、一種樂器、一種植物
或一道菜在世界上完全滅絕。
它們,均存在、屬於大家的生活中;
與實物不同,它們不能被毀滅,亦不只存在於你的視線內。
它們,與大家共存;紀念住不同人的事與情。
所以,正正因為這種亦虛亦實的特質,最可怕的——是這類代表「物」會冷不防在你生活中突然出現,然後令你想起對某一個人的整體感覺。
例如:巴士上標示的目的地、菜單上的菜名、甚至電影的soundtrack正好是你某一段感情的代表歌。
對,很撞
卻正正因為它們的這些特質,
才能稱上有代表性,
才能提醒及紀念某種感覺及人物。
你在此時想起甚麼?
September 04, 2013
不要讓我蠢住死去
我喜歡文字。
很喜歡很喜歡。
大概因為從卓韻芝的“是有點狡猾”開始,發現原來文字是可以咁有性格的。
不管你信不信,文字是有種隱藏的魔力和力量,跟圖片的那種不一樣。
圖片除了要看製造者本身的觀點外,還看乎觀賞者的認知方法與角度,甚至教育背景和知識層次。
製造者和觀賞者間可以有共鳴,或完全不。
所以,有了間接排斥一群沒共鳴之人士的可能性。
文字是種直接無彎轉的力量。
你不用猜疑,而且你可以在認知後選擇信服或不 :Take it or leave it.
這是圖片不能提供的選擇性。
圖片在認知的那一層中,已經自動選擇了一群有共鳴的人,排斥其他沒有的人。
圖片可以選擇你或不,但你可以選擇文字。
相比圖片,文字多了一種直接,不吝嗇計較的性格。
可是,
從甚麼時候開始,我們嫌棄了文字?
十居其九居然說其麻煩。
圖片快捷簡單,文字沉重繁瑣。
我們善於以圖片表現最片面的自己,
卻拒絕以文字表達最真實的自己,與其他人溝通。
然後我們都因為隋性或恐惧,慢慢地只困於圖片的混沌認知層面,
失去了在文字中思考的機會。
逐漸我們只追求片面的視覺衝擊,卻再没有人尋求深層真實的表達和溝通。
我們變得不懂表達自己,直接拒絕闡明自己想法甚至反思的機會。
我們不知道自己在想甚麼,做甚麼,甚至整整一世人中究竟在追求甚麼,需要甚麼。
我們隱藏,我們變懶,接著我們變蠢。
最可笑的是,我們居然還奢望會有人能單以圖片了解最真實無面具的自己。
親愛的,你很神秘,你永遠神秘,但當你在臨終前回想,
原來你從來没嘗試給予過讓人有直接清楚你的機會,已經太遲。
是我們選擇了以圖片拒絕了別人認識自己。
我們還好意思去怪責別人。
而這個世界卻因為我們變得荒謬至極。
存在於這個著重視覺衝擊的紛亂時代,文字彷彿變成一種“太有內涵”的奢侈品。
所以,我更迷戀這種可貴性。
我不想變蠢,更不想世界變得荒謬混沌,
至少我不想我的世界是這樣。
所以,我不會放棄文字。
就於死前一直毫無保留的寫下去。
這是關於我和文字的關係剖白。
並且是我四年寫作中暫時最滿意的一篇。喜歡文字的,自會明白。
(撰於2012年冬,往Bristol的火車上)
自溺或獨立
有些人註定只陪你走一小段路。
無論你期望多大,或對方曾承諾過甚麼。
我們卻永遠忘記,這回事從來不是我們所控制到的。
感覺,時間,命運;
沒有人知道亦不能保證此刻跟下一秒依舊。
正如我們不能控制路上遇見誰,亦不能控制誰要離開。
我們所能做的,只是享受現在忘記將來。
如果有人說愛你,請相信和享受那一刻的真實。
至於將來他愛或否,你無需緊張。
有些人註定會留下的,一定會回來。
有些人註定會離開的,亦只能認命。
如果對方不是自己命運的那一個,
為何自溺於對方離開的感覺?
我們所能做的,只有不強求不期望,隨遇而安。
我相信愛情,
我只不相信幸福會一直留守於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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