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6, 2013
Terms and conditions 關於可悲的規則
有沒有想過:設規則,其實是種不信任的表現。
大同小異如:
我唔準你去飲酒。
我唔準你去蘭桂芳。
我唔準你去蒲。
我唔準你同異性影相(有太親密的身體接觸)。
我唔準你同前度有聯絡。
我唔準你同異性單獨相處。
我唔準你著短裙。
我唔準你出夜街。
…
就如回到童年時,母親怕你學壞對你所作出的種種規限和吩咐。
表層是擔心,潛在的是沉重的不安和不信任感。
很煩。卻是現在普遍關系中嚴重常見的現象。
從甚麼時候開始,我們的關系變得不再簡單,且是沉重受規的連系?
又從甚麼時候開始,我們的關系只能用規則來維繫?
親愛的,誠實面對問題:真的就這樣過下去嗎?你要的,確實是不是這些?
怪世界被扭曲得太嚴重。太多太多偷摸、背叛、離別的故事重覆上映。
電影、電視劇、是非、現實,甚至歷史。
然後,我們都不信任愛情,不信任婚姻,不相信對方,不相信自己。
我們只剩下規則來維護我們僅有的脆弱關系。
It sounds absolutely pathetic. 絕對可憐。
「沒辦法,我們都太害怕受害。」
但是,恐懼、設規則,可能引致一連串的反效果。
再諷刺的是,偏偏卻沒有人想到這種可能:物極必反的可能性。
一開始,對方或會服從你所定制的規則。
然而,你「認為」對方稍有犯禁的行為時,你抓狂。
你抓狂,對方受驚。
你設定更多規則來使對方執行,令自已安全。
然後,對方慢慢被更多規則限制。終於,範圍越限越小,對方動彈不得。
這種情況下,對下只有兩個反應:離開或犯禁。
也許之前的所謂犯禁,只是你幻想出來。
然而今次,對方是來真的。
別忘記,人本來具有犯賤的本能:
對犯禁的好奇心和之所產生的刺激感。
其實,我想說的只是,
你若夠料的,你的另一半自然不需甚麼規則、terms and conditions,
想起你,自然懂得自動自覺。
你一個字都不用說,對方已經曉做。幾型。
這才是信任的最高境界。
而且,我們才不要做定規則的傻人。
也許亦有人說,他們被歷史所嚇怕的。
傻瓜,歷史是用來反省和糾正,不是叫人害怕的。
Right?
愛,成份包含信任和勇氣。
勇敢不怕受傷,放下疑惑,信任對方。
沒有了這些成份的話,你的「愛」還剩下甚麼:
只有一堆枯燥的規矩和一個受制的軀殼。
親愛的,你若恐懼的話,那你談甚麼愛?
P.S.
我並沒有在替那一方平反和說話。
不被信任的一方,在埋怨的同時,請好好反省自己的言語行為,有否給予對方足夠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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