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04, 2013

不要讓我蠢住死去




我喜歡文字。
很喜歡很喜歡。



大概因為從卓韻芝的“是有點狡猾”開始,發現原來文字是可以咁有性格的。
不管你信不信,文字是有種隱藏的魔力和力量,跟圖片的那種不一樣。

圖片除了要看製造者本身的觀點外,還看乎觀賞者的認知方法與角度,甚至教育背景和知識層次。
製造者和觀賞者間可以有共鳴,或完全不。
所以,有了間接排斥一群沒共鳴之人士的可能性。

文字是種直接無彎轉的力量。
你不用猜疑,而且你可以在認知後選擇信服或不 :Take it or leave it. 
這是圖片不能提供的選擇性。

圖片在認知的那一層中,已經自動選擇了一群有共鳴的人,排斥其他沒有的人。
圖片可以選擇你或不,但你可以選擇文字。
相比圖片,文字多了一種直接,不吝嗇計較的性格。 




可是,



從甚麼時候開始,我們嫌棄了文字?

十居其九居然說其麻煩。
圖片快捷簡單,文字沉重繁瑣。

我們善於以圖片表現最片面的自己,
卻拒絕以文字表達最真實的自己,與其他人溝通。

然後我們都因為隋性或恐惧,慢慢地只困於圖片的混沌認知層面,
失去了在文字中思考的機會。

逐漸我們只追求片面的視覺衝擊,卻再没有人尋求深層真實的表達和溝通。

我們變得不懂表達自己,直接拒絕闡明自己想法甚至反思的機會。
我們不知道自己在想甚麼,做甚麼,甚至整整一世人中究竟在追求甚麼,需要甚麼。

我們隱藏,我們變懶,接著我們變蠢。
最可笑的是,我們居然還奢望會有人能單以圖片了解最真實無面具的自己。







親愛的,你很神秘,你永遠神秘,但當你在臨終前回想,
原來你從來没嘗試給予過讓人有直接清楚你的機會,已經太遲。

是我們選擇了以圖片拒絕了別人認識自己。

我們還好意思去怪責別人。
而這個世界卻因為我們變得荒謬至極。






存在於這個著重視覺衝擊的紛亂時代,文字彷彿變成一種“太有內涵”的奢侈品。
所以,我更迷戀這種可貴性。

我不想變蠢,更不想世界變得荒謬混沌,
至少我不想我的世界是這樣。






所以,我不會放棄文字。

就於死前一直毫無保留的寫下去。






這是關於我和文字的關係剖白。
並且是我四年寫作中暫時最滿意的一篇。喜歡文字的,自會明白。












(撰於2012年冬,往Bristol的火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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